
花人社监字〔2022〕第1123-1号
被处罚单位:广州市潮派酒吧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百寿路2号喜立登饮食风情街(部位:8-21号铺)
法定代表人:毕广钊
案由:工资分配
认定的事实:花都区劳监大队于2022年11月4日接到田春燕等人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其工资,劳监大队于2022年11月7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花人社监字〔2022〕第1123号),要求你单位于2022年11月9日9时前报送有关书面材料,但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大队提交任何材料,我大队于2022年11月21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花人社监字〔2022〕第1123号),责令你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按照询问通知书内容提交材料,但你单位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上述事实有《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回执》等证据证明。
我局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路1号,电话:86969023)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回执交回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备注:1.罚款应直接上缴国库;2.本决定书一式四份。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 1000球的执念!C罗:有些媒体想杀我,但用猎枪才行
- | 邮报:在布鲁曼斯等青年交易中,利物浦人才总监发挥重要作用
- | 英媒:前纽卡股东阿曼达-斯塔维利仍有意投资热刺和西汉姆
- | 马卡:奥巴梅扬右膝半月板部分撕裂,预计缺阵约两个月
- | 曼联官方:以每块125英镑的价格出售老特拉福德的小块草皮
- | 法比奥:我能回撤串联也能在前场不同位置活动;会向C罗学习
- | 本赛季西甲5球2助,科贝:奥巴梅扬半月板严重受伤将接受手术
- | 热苏斯:明天C罗会首发,是否踢满90分钟要由比赛进程决定
- | 波特:拉格比耶尔克身体欠佳,他可能缺席对罗马尼亚的比赛
- | 波特:欧国联比赛密集会考虑轮换,哲凯和伊萨克不太可能全踢满
